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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:宜昌市取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
时间:2024-10-18
作者:
来源:中国建设新闻网
近日,湖北省宜昌市印发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》。
根据《措施》,宜昌市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政策。
《措施》指出,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。各县市区要做好在建、在售商品住房项目服务工作,加强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商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,优先补齐菜市场、公交、便民超市等设施短板;将项目周边道路、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纳入城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,提升居住品质和区域价值。
《措施》明确,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。在满足城镇低保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的前提下,定量面向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开配租公租房。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,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。支持县市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,将在乡镇工作的教职工、医务人员、警务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纳入县城住房保障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