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市管理局按照省委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精神,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,以打造“大圣祖地·零碳顺昌”为抓手,积极探索、持续深化生态领域改革,创新生态文明机制,强化部门联动协作。
整合部分执法的力量。由顺昌县城管局下属单位“顺昌县生态领域联合执法中心”牵头,整合生态环境、城市管理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林业、公安等10个部门的部分执法力量,组成30余人的生态领域联合执法队伍,对处在萌芽状态下的生态领域执法案件及时进行清理管控。
打造案件快办新模式。在县生态领域联合执法中心设立微型法庭,根据《顺昌县关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规定,对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的涉及生态领域轻微刑事案件运用48小时速裁程序,推动简案快办、提高司法效率。
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。整合基层巡查队伍,通过第3方聘请建立生态巡查员队伍,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;制定分中心执法巡查制度,生态巡查员负责各乡镇日常生态巡查,建立巡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,实时掌握基层巡查情况。运用无人机力量对重点生态领域进行高空巡查,融合无人机应用与数据交互技术,为巡查、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推行联合执法的模式。协助各乡镇(街道)推行“1+X”片区联合执法模式,将顺昌县12个乡镇(街道)划分为3个片区,依托重点乡镇开展片区联合执法,同时每年选派乡镇(街道)所属公安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市场监管所、国土资源所、林业站等执法人员与乡镇(街道)分中心合署办公,形成统一指挥、快速反应、整体联动的执法机制。
据相关负责人介绍,县生态领域联合执法中心成立以来,累计发现问题8.53万件,处理8.41万件,处理率达98.6%;赴各乡镇(街道)累计开展巡查163次,开展联合执法78次,督促整治乡镇非法用地养殖牛蛙、红虫、鳗鱼问题,恢复土地用途约9600平方米。